根据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相关规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付费通网站、有关银行和税务专窗四种渠道之一缴纳税款。
一、问: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税渠道的服务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1.电脑端:即日起,纳税人可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栏目: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2.移动端:即日起,可通过“随申办”APP(含“随申办”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在线缴纳税款,进入服务有三种方式。
1.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2.银行网点的服务时间与日常办理个人业务的时间相同,具体可咨询有关银行。
1.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办公时间。
纳税人到税务专窗缴税的,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
答:税款从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一)凡在2021年之前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21年应缴纳税款为认定通知书中确定的年应纳税额。
(二)凡在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21年应缴纳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当年度应纳税款=年应纳税额÷12个月×当年度应纳税月份数。
答:纳税人到银行和税务专窗缴税时,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答:没有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有以下两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渠道:
(二)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现场缴税,并带好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五、问:纳税人(应税住房产权人之一)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但需委托他人缴税的,应如何办理?
(三)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答:为践行“绿色税务”理念,创新“互联网+税务”模式,我局推出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服务功能,税款入库后纳税人可通过该功能查询、保存、打印个人住房房产税电子纳税清单。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注:在付费通网站或银行缴税的,可在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进行上述操作。
答:纳税人在付费通网站或银行缴税的,请妥善保存付费通网站收款页面(可自行下载)或银行收款凭证,需要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可在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栏目:我要办税/证明开具),获取电子税收完税证明;或至本市任一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或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凭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当场开具完税凭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答:纳税人不在上海,可按照本提示“解答一”相关内容网上缴税,也可以委托他人缴纳税款。
答:纳税人在缴税时发现系统显示的纳税信息有误,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更正手续。其他征收点不受理信息更正业务。
(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缴税信息,可在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通过上述方式查询。
答:纳税人居民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如发生家庭原有住房减少、家庭人员增减等情况),涉及应税住房房产税纳税事项调整的,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请办理变更认定手续,从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其他征收点不受理变更认定业务。
答:凡是逾期纳税的,可按照本提示“解答一”相关内容网上缴税;或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逾期缴纳的,当年度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答: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税务机关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外,还将根据个人信用征信管理相关办法,将欠税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管理。欠税住房权属转移前应缴清房产税税款,未缴清税款的将被限制交易。
2、上海居民新购且属于二套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根据房产税征收政策,是对本地居民家庭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的住房才征收房产税的,第一套住房并不征收房产税,和面积无关。
是根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来计算。家庭成员人均免税面积均为60平米。
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已连续满 3 年或积分达到 120 分,则本次购房可直接申请免征房产税;
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暂未连续满 3 年或积分未达到 120 分的,可先全额缴纳房产税,待满 3 年或积分达到 120 分后,再申请免征并申请退还持《上海市居住证》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
外个人在沪的“居留许可”连续满 3 年并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在报税当天直接申请免征,若未满 3 年可先缴纳房产税,待满 3 年后再申请退税,或持有 B 类证件(海外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中国绿卡可以直接申请免征;
湾居民在沪的“居留签注”连续满 3 年并在有效期内的,或持有连续满 3 年的个税单/社保单/就业证都可以直接申请免征,若未满 3 年可先缴纳房产税,待满 3 年后再申请免征并申请退还该期间已缴纳的房产税
澳居民持有连续满 3 年的《港澳居民暂住证》/个税单/社保单/就业证都可以直接申请免征,若未满 3 年可先缴纳房产税,待满 3 年后再申请免征并申请退还该期间已缴纳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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