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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落实个人购买住房契税及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后在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开展购房补贴。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可依据实际情况,对在一定期限内购买住房的居民,给予购房补贴。
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对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优化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以上家庭、有老人投靠养老家庭,新购买一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在郑工作或常住的家庭,在郑首次购买住房,不受已有异地住房贷款影响,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因父母养老在郑首次购买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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